.:.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 为什么说俄罗斯赢不了
本頁主題: 为什么说俄罗斯赢不了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
我本英雄


級別:精靈王 ( 12 )
發帖:598
威望:781 點
金錢:16807 USD
貢獻:17651 點
註冊:2014-07-04

为什么说俄罗斯赢不了


为什么说俄罗斯赢不了乌克兰?

我依据有二。其一、俄罗斯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精神;其二、得到联合国多数成员国支持尤其西方阵营直接军事支持的乌克兰,实力远超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时期。


两点相互影响,决定了眼下可见并可预测的局势。简单概括就是,大斯拉夫价值不能覆盖世界价值,俄罗斯不具备挑战现有的世界秩序的实力。



顺着这个思路还能发现,单就“克里米亚”,尽管俄罗斯内部将其法定为既成事实,但恰恰就是因为这点形成了破坏者形象,外部鲜有支持,与此同时,乌克兰也从未放弃过。


也就是说,丧失国际法基础的俄式事实,任意一段时间内都可以视为“临时状态”,鉴于此,从2014年到2022年,俄乌两军都存在小规模攻防,泽连斯基将俄乌战争起点定在2014年,而不是2022年。


我们可以围绕“俄罗斯叙事里的安全缓冲带”做反向论述,连未加入北约与欧盟的乌克兰都能对俄罗斯构成威胁,那已经入侵乌克兰的俄罗斯是不是除了伤害乌克兰之外,还在威胁整个世界?

有两个观点很有代表性。第一个,认为眼下的俄罗斯得到乌东与克里米亚之后,绝不会再产生对欧洲以及北约攻击的欲望,因为北约有全体防御机制,克宫明白力量差距。


这其实是将俄乌限定在地缘政治上,而不是世界秩序下。很容易推论的结果:俄军特别军事行动目标但凡达成,克宫壮大的力量不对北约、欧洲,但一定会转向亚非拉各个区域,成为动荡驱动力的源头。


第二个,认为拜登美国限制援乌武器对俄境的使用,是基于对俄核的防范——反向看,这与俄趸坚信“俄是核大国,绝不可能输”逻辑是相同的。坦白说,由于核电站工作经验,对于涉核方面的事务,我所了解的颇多。核管理相当程度上比战争管理严格度要高几个等级,否则,朝伊核事不会至今卡壳,它本质上不会有共同的反霸权盟友,甚至,当俄警报出现,真该担心的不是华盛顿伦敦巴黎柏林等地,看俄核布署示意图,远东之后反而容易遭受首轮打击。所以,才有“核战打不得,更打不赢”的劝诫。


当然,俄乌战势中,我们得从核管理支系去分析,假设俄核攻向基辅或者乌东战地,与乌克兰签定核保护协议的国家,会不会兑现承承诺——这与西方阵营两年多来的援乌不一样,核难引发的对克宫的舆论压力,也会上升到“核级别”,无论西方执政者有什么心思,都得顺从民意去反击,直到确定克宫再无动核能力。


说起来,拜登援乌缓慢以及武器方面对乌军的约束,正是支持援乌与反对援乌的民意存在对冲,虽然支持援乌的占了七成,但西制也不可能不考虑反对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政治风险。比如特朗普的止战主张,就是与拜登相反,以反对援乌的民意做锚点,顺带说一下,哪怕如此,他也不可能像川黑描述的亲俄抑乌,因为他也得考虑反对民意,往外拓,他无法越过美国利益与联合国宪章。

可以确定,不管拜登(哈里斯)还是特朗普,俄罗斯都讨不到任何好处,侵略者不会有和谈方面的主动权。我们看到俄军还在战斗,最大的问题是援乌阵营中只有英国宣布国防工业进入战时状态,给予的援助能够预测,克宫为此抱有投机心理。于是,俄罗斯没有宣战实质却是启动战时机制,凭借对乌体量优势还能硬撑。


然而大的方向看,北约二十多国分别与乌克兰签定了十年安全协议,意在威慑克宫,就算乌克兰碰到再差的形势——俄军绝不退让——乌军也能坚守十年,这在乌军攻入库尔斯克之后,对克宫来说是致命的。双方都没有退路,论法理与长期力量,俄军都处于劣势,结局如何不用再多论。一句话,世界秩序有漏洞,但文明底线坚不可摧。



克宫元首两年多来犯的最大的错误还不是下令入侵,而是越过联合国以俄法推动公投,“保障俄民利益”以及“乌克兰纳粹”掩饰不了他的错误,只能被迫机械向前,一旦停止,外部有海牙,内部有大斯拉夫反噬力,两种走向都是他不敢面对的,两害取其轻,内部总比外部好掌控。


当然,提到海牙,我要表达属于少部群体的观点:政治绞索还得由具备军事实力的组织来投放,联合国指望不上,退而就得北约,或者缩小到G7,最后加上乌克兰,参照二战末期中美英的《菠茨坦公告》,眼下达不到那个境地,但清晰的方向一定得有——泽连斯基谋定的瑞士和平峰会以及预期的二次峰会,止战中应该就有相关计划。我相信离目标达成只是时间问题。


剩下的俄军龟缩,转向,克宫内部出现巨大裂痕,对元首是头疼糟糕的坏事,但对俄罗斯来说,未尝不是幸事,不经历刻骨难忘的磨难,就不吃记,何况,那也是他们应得的历史教训






赞(100)
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9-07 11:50 發表評論
.:. 草榴社區 » 技術討論區

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
用時 0.01(s) x3, 12-27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