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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的历史]关于对原光山县委领导集团变质情况的调查

日期:1961-10-17 作者:信阳地委调查研究室, 光山县委调查研究室
信阳地委调查研究室、光山县委调查研究室(供领导参考)
1959年冬到1960年春“信阳事件”期间,光山县委党政领导集团基本上烂掉。领导权完全把持在县委第一书记蜕化变质分子马龙山、县委书记处书记蜕化变质分子刘述增、刘文彩,组织部长坏分子李芳璋,县委办公室主任阶级异己分子赵政良等人手中。党的性质被篡改,党的政策被歪曲,专政的矛头转向了劳动人民。在这种情况下,县、社、队中的变质分子、反坏分子互相勾结在一起,上呼下应,披着共产党的外衣,打着“反右倾”、“反瞒产”的招牌,到处为非作歹,进行阶级报复,公开地猖狂地向人民进攻,造成了全县的惨痛事件。
从光山县敌人破坏的情况看,如果当时光山县党的组织是坚强的,或者他们对劳动人民还稍微有一点阶级感情,就决不会在全县造成极其惨痛的事件。因此,领导集团的变质是这次事件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
一、“信阳事件”前后光山县的一般情况
早在1926年,党就在光山县领导人民进行过土地革命斗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该县部分地区一直是革命根据地。1949年元月,全县解放,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剿匪反霸、土改、镇反、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政治活动,全县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1958年后,全县广大劳动人民,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照耀下,抱着极大愿望与决心,进行着社会主义建设。但阶级斗争并未熄灭,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被推翻的封建阶级的残余,还时刻在影响和侵蚀着革命的力量,一部分对社会主义极端仇视的地富反坏分子,无时不在企图复辟。他们利用着革命内部少数立场动摇意志薄弱的分子,用打进来拉出去的办法,篡夺党的领导权。1959年秋,冬,在反动势力的影响侵蚀之下,光山县委领导集团变了质,县委主要领导成员,部分的变成了反革命在光山党内的代理人。反坏分子和变质分子结合一起篡夺了党的领导权,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的半年时间里,在全县造成了一场(此处脱印3字——编者)。
在这次惨案中,全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遭受了极大的破坏。
全县原有107,363户,死绝9,123户,占总户数的8.39%;
原有509,339人,死亡129,780人,占总人口的25.48%;
其中:打逼死的12037人,占死亡人数的9.3%。
全县外流33,629人,占总人口的6.6%。
死亡和外流合计,全县减少163,409人,占总人口的32.08%。
劳力死亡74,237人,占总劳力的35.3%;劳力外流15871人;
全县共减少劳力90,103人,占总劳力的42.84%。
全县原有耕畜57,442头,死亡15,802头,占27.51%。
原有大中型农具288,203件,毁坏36,888件,占36.1%。
原有集体喂养的家畜家禽593,745只,损失886,862只,占65.16%。
原有生猪51,714头,损失35,773头,占69.17%。
全县原有8,770个自然湾,被毁掉2060个,占23.49%。
房屋破坏96,494间,占24.81%。
由于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全县78,928亩田地荒芜,生产水平显著下降。1960年,在雨水充沛的条件下,全县粮食总产量比遭受严重旱灾的1959年还减少14.9%。
二、惨案形成的概况
1959年夏收后,光山全县遭到严重干旱,秋粮减产(1959年比1958年秋粮总数减少39.6%),但以马龙山为首的县委不顾天旱粮食减产的事实,从估产予购时起,就主观臆断地逼着各队高估产量,派员驻队估产定购,估不上去就要受批评、被斗争,甚至被戴上“反对大丰收”、“反对大跃进”、“思想右倾”等帽子。马龙山等则将全县产量吹嘘为49,000万斤,(超过实产2.7倍)征购任务定为10750万斤,(占实产的83.6%)。征购开始后,各社队因任务大,完不成,县、社就派了大批干部到各队坐镇征购,开始反瞒产斗争,要求各队“边打、边送、边入仓”。这样到10月初绝大部分社队除了种子、饲料外,其余粮食几乎都被征购一光。大多数队被征购65%以上。这时,全县人民生活已面临严重危机,但以马龙山为首的原县委,不顾人民死活,硬说“完不成任务是瞒产私分”,“拿不出粮食是右倾”,“是富裕中农的进攻”,对社队干部施加压力,逼着各社各队大反“瞒产”,大反“右倾”。原县委书记处书记刘述增公开在全县四级扩干会上提出“宁要一斤粮,不要一个共产党员”。在这种反动口号下反坏分子乘机到处捏造说:“社员户户都有粮”,“白天不吃晚上吃”,“食堂不吃家里吃”。无数好社员好干部就这样被诬害,被无理斗打、撤换,坏人则大批趁隙而入。社、队干部开始分化,许多社、队领导权逐步被变质分子和坏分子篡夺或部分篡夺。反坏分子把持领导权以后,更以反瞒产为名,打着“建设社会主义”的旗号,乘机兴风作浪,无情地向人民进攻。1959年11月,全县除白雀公社五四大队外,352个大队已全部征购透底,严重的队被征购的粮食都达产量的70%以上。当全县食堂开始普遍停伙断炊,浮肿病大量发生时,变质分子和反坏分子仍不罢休,他们继续以“反瞒产”为幌子,对社员乱斗乱打,到处搜查霸占民财,混水摸鱼,趁火打劫,把反瞒产扩大化,残酷地致死人命。这时,反瞒产的性质已经完全变了,成为敌人公开地向人民进行阶级报复的招牌,一场大惨案就这样开始了。
在敌人把粮食搜刮殆尽,人人奄奄一息,无以为生的情况下,为了活命,群众纷纷外逃,有的用树皮野菜充饥,有的被迫杀牛度命。当时县委面对这种惨状,不但没有采取救灾措施,反而诬蔑群众自救的行为是“破坏”、“富裕中农的进攻”,并以取缔“杀牛犯”、“流窜犯”为名,变本加厉地扣押斗打群众,说杀牛是“破坏生产力”,说“好人不外逃,外逃没好人”,在县委的反动指示下,各社队干部(此处脱印2字——编者)对广大社员则采取了“不准冒烟”,“不准拾菜”,“不准杀牛”,“不准存粮”等四不准反动措施,把社员的锅碗盆罐砸光,东西搜光。有的社员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被迫破尸充饥,反坏分子竟毫无人性地说这也是“破坏”、是“进攻”。甚至当医院解剖一具尸体,证明胃内无物,纯系饿死时,县委书记处书记孙广生却偏要说是“浮肿病”。这样,就堵死了一切生路,大量社员活活饿死,而且不少的人因杀牛、外逃、煮汤、煮菜、吃尸体被法办死在监狱或被活活打死。
1959年12月2日,省委电话会议指示,停止征购,全力转到组织生活,宣布:“全省征购任务结束,任何一个地区、县、社、队都毫无例外,(包括信阳地区几千万斤不要)”。而县委并未执行这个指示。12月4日马龙山在全县万人大会上仍提出要全面完成粮、油、棉征购任务。并佯称已掌握满产私分(此处脱印6字——编者)粮食2500万斤,要各公社选典型人斗争。这次会上斗打了20多人,法办了5人,参加会议人员被饿死23人。12月15日马龙山又在白雀公社召开“安排生活”假现场会,向各公社施加压力,让各公社谎报“家底粮”。这样“反瞒产”继续发展下去,死人现象不断增加,全县到3月份已经死了约十万余人。对这样严重的情况,马龙山等人是知道的,但并未回心转意,而是落井下石,当各公社纷纷向县委告急,要求拨粮救济时,马龙山又提出“反对伸手派”,“伸左手打左手,伸右手打右手”,并令要粮积极的北向店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徐德保检讨,把文殊公社第一书记魏日鐸调职。另一方面,县委又向省委地委写假报告说:“农村粮食潜力很大,大有可为”,说:“我们完全有根据自力更生,把生活安排下来,保证每人每天12两,吃到麦收”,因而“反瞒产”斗争就这样继续蔓延发展,达半年之久,造成了一场大灾难。
三、原光山县委在组织上已经完全变了质,党政领导权被坏人篡夺
从当时光山县委和县人委各主要部门的组织情况看,说明了这个问题。
原县委共有县委委员、副部长以上的干部34人,其中就有蜕化变质分子6人,占17.65%;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4人,占11.76%。
原县委共8个书记,其中蜕化变质分子有第一书记马龙山,书记处书记刘述增、刘文彩等3人;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1人;犯有官僚主义错误和五风错误的3人;事件初期被打死1人(张福洪1959年10月被打死)。
县委委员、副部长级干部26人,其中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4人,占15.39%;蜕化变质分子3人,占11.54%。县委办公室和组织部都在坏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控制之下。县人委14个部门中也有不少是被反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把持着的。
由于原光山县委和县直各部门的领导成员极其不纯,一些坏人掌了权,他们在事件中,就利用我们执行政策上的左倾错误,向广大群众进行极残酷的阶级报复。
(一)早在事件前,光山县党的民主生活就遭到了彻底破坏,党的组织原则就被逐渐篡改了,到事件中,党的领导已完全变了质。从1956年马龙山当上第一书记以后,原光山县委党的民主生活就逐渐被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逐渐被他们抛弃。
马龙山等人很少参加支部生活会。县委对党的方针政策,从未认真研究,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不是提交县委或常委讨论,而是个别人独断专行。如1958年大办钢铁,1959年秋季征购任务。1959年10月在扩干会议上斗争的各公社党委书记和县科局长,1960年为准备召开党代会而确定的县委候选人,以及历次提拔干部等重大问题,都是凭他们少数人的个人所好,随便决定。
在马龙山等坏人把持下,原县委领导实行着少数人独裁,封建家长的统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到1959年秋冬,光山县就成为马龙山等少数人的天下。他们把党纪国法置于度外,把下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看成是必须服从他们统治的对象。马龙山当上第一书记以后,一直骄傲自满,长期以来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破坏集体领导。他以光山县第一名革命英雄自居,写上县誌英雄篇第一名。马龙山经常散布“书记管书记”的谬论,书记之间的关系,书记与委员和一般干部的关系,不是同志关系,而是父子关系。马龙山同县委书记处书记刘述增、张福洪、孙广生之间及同办公室主任赵政良,组织部长李芳璋等之间,经常拉拉扯扯,彼此吹捧,利用别人,抬高自己。如书记张福洪、孙广生为讨好马龙山,不顾群众的反对,不按照党章和党员条件而将马的爱人黄宗仁硬拉入党内。组织部长李芳璋为了得到马龙山的提拔,对不合干部标准而将黄宗仁提为财政局审计科副科长,又提为县妇联副主任。马龙山等对好提意见的人,经常不择手段地加以恫吓、打击,甚至陷害。如孙舖区组织干事马德光,揭发了马龙山包庇地主错误,马龙山就诬指他是“攻击领导”,是“右派”,将马德光斗争后下放劳动改造。原计委副主任杨景新因反映马龙山不(此处脱印2字——编者)了财经制度,(此处脱印10字——编者),马龙山责杨不服从领导,在整风反右期间将杨斗争过火,划为右派,未经地委的批准,马又指示撤了杨的职。由19级降为25级,留党察看两年,下放劳动改造。1959年,又说杨反对大跃进,将杨斗打20多次,开除党籍回家。城关小学教师傅秀兰,批评了马的孩子,也被马扣上“攻击老干部”的罪名,打成“右派”。
马龙山等原县委完全抛弃了党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他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可以不分敌我,不顾党的原则,拉拢任用坏人,(此处脱印4字——编者),凡善于歌功颂德、弄虚作假、逢迎拍骗的人都可得到提拔重用。为了达到他们重用、提拔坏人的目的,他们竟不择一切手段任意涂改坏人的“历史档案”。如原县委办公室主任赵政良、砦河公社第一书记周志清、粮食局党委书记彭尚根,都是政治历史上或社会关系上有问题的,但因得宠于马龙山和组织部长李芳璋等,马、李等涂改了他们档案,抹掉了他们的政治历史问题,将他们提拔起来。
1959年10月1960年6月,全县提拔50名科局长以上干部,其中不合“德才兼备”干部条件的86人,占72%,内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10人,占20%,思想品质恶劣的11人,占22%,根本不称职的15人,占30%。
(二)1959年10月,在马龙山的主持下,公开在县委机关内打死原县委书记处书记张福洪。以马龙山为首的原光山县的专制统治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公开杀人,公开反党,他们的面貌完全暴露了。
张福洪为原光山县委书记处书记,事件前,在工作上一般表现还好。但在担任书记期间,生活作风上也有不少毛病,贪图享乐,并迁就讨好马龙山,迎合马的糜烂堕落行为。马也利用张出头露面搞一些荒淫无耻的勾当。
1957年地委曾几次指示县委对张进行批评,但马怕牵连自己一再对张庇护。1959年9月,原地委再次指示对张进行批判,马不得已对张进行了批判,但他怕批判张反而露了自己的马脚,因而曾多次找张谈话,表示关心体贴,企图保张过关。但当有人揭发张福洪搞男女关系、生活挥霍和包产到户(实际上是推行管理责任到户)等问题时,张被迫说:“这些问题不能怨我,马书记都知道”,马当即恼羞成怒,一面令张停止检查,退出会场,一面从新组织斗争,并暗示对张毒打。第二次斗争会上就开始对张进行拳打脚踢、拔头发。县委书记刘述增,因同张争夺第二书记,趁机报复,煽动一些在审干时张福洪提出需要重点审查的原组织部长李芳璋、办公室主任赵政良、农工部副部长简国安等人起来向张进行斗争,激发他们对张的仇恨,将张毒打。经过20多次斗打,直把张福洪打得头脸发肿,头毛拔光,耳朵流血,大小便失禁,全身发臭,卧床不起。这时,马龙山怕张以后报复,萌起了杀死之心。因此,马又在干部中诬蔑说张福洪“盼蒋介石”、“装疯”,又组织人把张拖出来斗打,直到把张活活打死。张死后,马龙山又积极封锁消息,布置各方人员掩盖事实真象,向县直和各公社宣布张福洪“畏罪自杀”,并开除党籍,又召开县常委会,向地委写假报告。企图继续隐瞒罪状,欺骗党和人民。
(三)在变质的县委领导下,专政矛头完全转向劳动人民。在“信阳事件”期间,光山县政法部门也被敌人篡夺了领导,被几个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和变质分子把持着,他们都是事件中的祸首。
政法大权在这些坏人把持下,他们大量地、无辜地逮捕法办好人。如事件中,原公安局副局长吴子柏有一次去孙舖公社碰到四个社员抬一具尸体越过公路去掩埋,吴即以有意破坏的罪名,将四人扣押起来,结果一人死于公社拘留所内,三人送进县监狱。原检察长易明信,将有精神病和浮肿病的李家术逮捕起来,并叫予审员每天只给一顿稀饭吃,十一天就把李致死。原法院院长袁忠保,在1960年元月7日,捏造了马畈公社社长谈泽全、信用会计殷进生阴谋炸死省委负责同志的假案,将他们逮捕监禁,进行刑讯,并叫予审员写好口供,迫使他们承认炸省委宋致和同志的汽车,要判处谈泽全死刑,殷进生徒刑15年,后上级法院改判谈泽全徒刑五年,殷进生徒刑三年。结果殷进生在狱中被折磨致死。原公安局副局长吴子柏在北向店公社,将反霸减租时斗争过他哥哥(吴子臣)的积极分子王化堂加上特务嫌疑的罪名,责令公社公安助理员整理材料,将王化堂逮捕,后王死于狱中。1959年10月29日,马龙山在一次电话会议上,为了“反瞒产”布置每个公社要捕2至3人,全县即逮捕了干部和社员34人,其中判刑的5名,其余29名长期监押不放。1959年12月,从新县运回来102名外流人员(内有6——8岁小孩30个),在刘述增、刘怀珍的反动指示下,全部入狱扣留,连饿带冻死去的18人。
1959年9月到1960年9月,县看守所扣押1123人,其中因杀牛度命、外逃求生、“瞒产私分”、破尸充饥等案即占92.3%;无批准手续乱扣乱押的77.3%。他们对这些被关押的群众,不仅严刑逼供,乱斗乱打,而且克扣囚粮,不给饭吃,因饿加病,造成监内死亡达400余人,占监押总数的35.6%,有时一天死十数人。他们对扣押的有病者不给治疗,甚至抬到猪圈里面任猪乱啃,就这样死去的就达16人左右。
事件中,他们以取缔“流窜犯”为名,在全县设立拘留站91个,(此处脱印2字——编者)700余处,撒下天罗地网,杜绝群众生路。仅据槐店、泼河、南向店等七个公社统计,即设有拘留所42个,扣留476个,致死71人。1959年冬,县公安局和民政科,在城关设一个“收容所”,收容2000多人,因受虐待和被扣饭致死200多人。这期间变质分子,反坏分子,都变成拦劫的凶手,见人就拦,见物就抢,趁人之危,大发横财。
当时,有些濒于亡命的人,将亲生女儿丢弃在县委和公安局门前。而马龙山、李烈君等见死不救,反诬为“敌人破坏”、“寡妇想改嫁”。他们还采取了不准上报,找典型打击,派民兵把守城关四门,不准带小孩进城,不准各家的门前有遗弃小孩等反动措施,使无数孩子被冻饿而死。
(四)事件中,他们对外封锁消息,对内堵塞言路,欺上瞒下,掩盖罪责。
方法是:勒令民兵站岗,组织行人来往;不准公路、街边有病人、死人;不准在公路两侧无人劳动;不准向上级机关写信。当时马龙山、李烈君还规定:宰杀牲畜、偷盗、私分瞒产、破坏尸体、遗弃小孩、人口外流和死亡等七个问题,不经县委批准,不得上报。1959年11月,晏河公社联盟大队副大队长鲁茂智(党员)向毛主席写信,反映光山干部腐化堕落,人民生活痛苦,全县死一万多人,被扣上“写反动信”的罪名,关押35天。1960年8月,中央和省委派人来检查时,法院院长袁忠保还布置韩启华等三人,伪造犯人名册。将监狱实押714名,假报为188名,实死400余人,假报为170人,并从在押的70余人中,临时送32人到劳改场,以掩盖罪状。
信阳地委调查研究室光山县委调查研究室
196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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